张某诉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盲人张某佩戴导盲杖进入某市中心“味享”餐厅就餐。该餐厅为老旧建筑改造,二楼与三楼之间设有装饰性玻璃雨棚。当晚暴雨,餐厅安保人员李某虽发现雨棚连接处有异响,但因忙于处理顾客投诉未加理会。20时许,雨棚一处固定螺栓因长期锈蚀松动脱落,导致大块玻璃幕墙碎裂坠落,直接砸中正在通过通道的张某。张某当场昏迷,经送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事后,张某家属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出具设施安全检测报告,确认雨棚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确认为六级伤残。同时,调取监管部门出具的《建筑设施安全检测报告》,证实事故原因系建筑设施维护不当。庭审中,餐厅辩称张某作为盲人行动不便,未注意避让,存在自身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餐厅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虽为残疾人,但在正常通行中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其自身过错较小,酌情减轻餐厅10%的责任。最终认定餐厅承担90%的赔偿责任。判令某餐厅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2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管理人对建筑设施安全的严格保障义务,即使受害人为残疾人,若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管理人仍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强调了设施检测报告在认定安全隐患中的关键证据效力,对提升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