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某游乐园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公共场所安全伤害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1日,赵某等游客在某游乐园“极速飞车”项目排队区等候。该区域为狭窄通道,未设置有效的分流设施。当日客流激增,排队区发生严重拥挤和踩踏。赵某作为65岁老年人,在混乱中被后方游客推�挤压,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膝及右臂软组织挫裂伤,住院治疗10天。事后,赵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游乐园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经查,该游乐设施虽经检测合格,但排队区警示标志不足,且设施维护单位未根据客流高峰调整疏导方案。赵某因住院产生医疗费、护理费,并因误工产生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伤情与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其损伤与踩踏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过错产生争议。法院结合现场监控、设施检测报告、投诉举报记录等证据,重点审查了警示标志的充分性及维护单位的管理职责。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游乐园设施维护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维护单位,未尽到严密的安全保障义务,未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及有效疏导措施,对事故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拥挤中未加注意,承担次要责任。酌定维护单位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设施维护单位在公共场所拥挤踩踏事故中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强调警示标志的充分性及动态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对提升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