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游乐园及赵某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午,受害人张某在某游乐园“极速飞车”项目排队区等候。因排队秩序混乱,张某与正在插队的游客发生口角。此时,现场安保人员赵某在处置过程中,未遵循文明执法规范,在张某试图自行离开时,突然从背后用力推搡并试图强行控制张某。张某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及右腿撞击地面硬物,当场昏迷。经送医诊断,张某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伴软组织挫裂伤。事后,游乐园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赵某存在过度使用武力行为。张某住院治疗20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经司法鉴定,其误工期、护理期及营养期分别为90日、30日及30日。张某与游乐园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的伤情及“三期”进行鉴定。庭审中,双方对监控视频真实性无异议。法院认定赵某系履行职务行为,但其处置方式严重违反安保操作规程,存在重大过错。张某作为消费者,在排队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游乐园作为管理人未尽到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及时制止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1. 第三人(插队游客)承担主要侵权责任;2. 某游乐园因安保人员处置不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责任比例为20%;3. 某游乐园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8,000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安保人员处置不当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需承担补充责任。这警示游乐园等公共场所需加强安保人员专业培训,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避免因管理疏漏引发次生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