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赵某诉某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赵某诉某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赵某因面部整形需求,前往位于某市某区的“某医疗美容诊所”就诊。该诊所由李某经营,无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赵某在该诊所接受了注射填充手术,术后出现严重感染、组织坏死及败血症症状。诊所医护人员在后续治疗中,护理记录存在明显缺失、篡改及逻辑矛盾,未能如实记录病情变化,导致抢救措施滞后。赵某因重症感染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于2022年6月死亡。经司法鉴定,某医疗美容诊所存在未取得资质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者死亡的重大过错,且因护理记录不规范导致无法完全还原诊疗细节,推定其存在医疗过错。赵某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可能的家属治疗费用等,合计100万元以上。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赵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机构结合病历资料、护理记录缺失情况及尸检报告,出具鉴定意见认为某医疗美容诊所存在主要过错。审理中,诊所辩称赵某自身体质异常导致死亡,但因护理记录不全,诊所未能提供完整证据反驳,法院依法推定其过错成立。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医疗美容诊所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且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医疗护理规范的行为,与赵某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某医疗美容诊所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20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22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未取得资质开展医美活动且护理记录不规范时,医疗机构将承担不利推定责任。对于医美乱象中证据缺失导致的事实认定,法院通过举证责任分配保护患者权益,警示医美机构必须规范执业并完善病历管理,具有典型的教学与警示价值。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