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陈某诉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陈某诉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陈某因剧烈腹痛前往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就诊。接诊医生李某在未进行详细问诊及必要影像学检查的情况下,仅凭经验初步判断为肠胃炎,开具药物后建议回家观察。次日,陈某病情恶化出现休克征象,家属紧急呼叫120急救。在急救转运途中,陈某因胎盘早剥引发大出血不幸死亡,经抢救无效,其腹中胎儿亦未能保住。经司法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漏诊,未识别出血性休克前兆,违反诊疗规范,构成诊断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陈某家属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确认医院存在漏诊诊断过错,参与度为60%-70%。鉴于双方争议较大,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可能的遗体处理费用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进行了详细核算与协商。

判决结果

经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当地赔偿标准,核定各项损失总额,医院需向陈某家属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5,000元。该金额落在5万元至10万元的赔偿范围内,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急诊漏诊导致严重后果的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通过人民调解高效解决争议,明确了诊断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规范了急诊诊疗流程,对提升医务人员责任心、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