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赵某诉孙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赵某诉孙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赵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孙某经营的“康健诊所”就诊。孙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属非法行医人员。在门诊检查中,孙某未进行必要的产前筛查,擅自开具用药清单,指示赵某服用其自制的所谓“安胎偏方”。服药次日,赵某出现剧烈腹痛及阴道流血,被紧急送往某医院抢救。在急救途中,因孙某此前错误用药导致病情恶化,赵某发生胎盘早剥,最终虽经全力抢救保住性命,但导致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赵某为此支付了高额医疗费,且因伤残导致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限,需长期护理。

审理过程

赵某起诉至法院,主张孙某非法行医致其伤残。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孙某无资质行医,违规开具药物,其违法行为与赵某胎盘早剥及后续伤残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比例为70%-80%。审理中,双方就是护理费具体金额产生争议,因赵某需长期护理,具体护理费用明细尚未完全确定最终总额,需结合后续治疗及护理依赖程度综合认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构成非法行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确定的参与度比例,酌定孙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鉴于护理费金额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总额,法院判决孙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85,000元;护理费部分,判令孙某按实际发生且经核实的护理支出定期支付,直至护理期届满。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非法行医者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即便在急救途中发生损害,源头过错仍可追溯。通过鉴定参与度比例合理划分责任,对孕妇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具有典型意义,同时提示非法行医的严重法律风险。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