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某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赵某因妊娠纹困扰,前往某医疗美容诊所咨询。该诊所医务人员李某在未询问赵某孕周、未评估禁忌症的情况下,建议其注射含不明成分的溶脂针以加速代谢。赵某信以为真,于当日在诊所接受注射。术后赵某出现剧烈腹痛、阴道出血,被紧急送医诊断为胎盘早剥伴胎儿窘迫,最终不得不进行紧急剖宫产,早产婴儿因并发症入住NICU,赵某术后恢复缓慢,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赵某调取就诊记录,发现诊所未提供完整用药清单,且病历记载与实际操作不符。双方就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协商未果,赵某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机构结合病历、用药清单缺失情况及临床诊疗规范,认定某医疗美容诊所违反诊疗规范,对孕妇实施禁忌注射,存在明显治疗过错,该过错与赵某早产、伤残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此前双方曾通过当地卫健委进行行政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未达成协议。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医疗美容诊所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推定过错情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赵某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2,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美容机构对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安全审查义务。在病历及用药清单缺失导致过错难以直接证明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有效保护了弱势患者权益,警示医美行业需严格遵循诊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