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15日晚,某市体育中心举办大型电竞总决赛,现场聚集观众逾三万人。当晚22时许,因部分观众张某为抢占最佳观赛位,强行突破隔离栏并逆向奔跑,引发局部拥挤和恐慌,进而导致严重踩踏事故。受害人张某在混乱中被多人挤压倒地,头部遭受剧烈撞击,经送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区域未设置足够的安全引导员,且紧急疏散通道被临时搭建的舞台结构部分堵塞。张某家属主张体育场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定张某违规闯入存在重大过错,但某体育场馆作为管理人,未严格执行人流管控,现场照片显示疏散通道受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双方对责任比例争议较大,诉至二审。二审中,经司法鉴定,张某颅脑损伤与踩踏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责任划分,认定某体育场馆承担60%的主要赔偿责任,张某自身过错承担40%的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应保障人身安全。最终判决某体育场馆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群众性活动中,受害人违规行为与经营者安保缺失的责任竞合与划分标准。强调经营者对现场秩序维护、通道畅通的法定义务,即便受害人有过错,经营者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