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某乐园游乐场地面湿滑致死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下肢残疾人士赵某持门票进入某乐园游乐场游玩。当日雨后,游乐场儿童滑梯区地面积水严重,虽设有“小心地滑”警示牌,但面积较小且被植被遮挡。赵某在行走过程中因地面湿滑摔倒,头部撞击硬物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赵某系颅脑损伤死亡,其下肢残疾导致平衡能力较弱,对损害后果有一定影响。某乐园作为设施维护单位,未及时清理积水且警示标志不充分,存在安全管理瑕疵。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定某乐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赔偿赵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某乐园不服,以已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自身残疾应自担主要责任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就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针对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实质上的严格责任倾向)及警示标志充分性展开辩论。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乐园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对进入其中的消费者负有严加注意的安全保障义务。其设置的警示标志不充分,未及时消除地面湿滑隐患,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考虑到受害人残疾状况,酌情减轻经营者部分责任。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乐园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4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8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在面对特殊群体(如残疾人)时,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应更高。警示标志是否充分需结合现场环境综合判断,设施维护单位不能仅凭设置标志而完全免责,对地面湿滑等隐患需采取积极消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