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康泰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72岁的张某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入住某康泰诊所住院部。住院期间,张某因院内交叉感染引发重症肺炎,进而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查明,该诊所在收治传染病风险患者时,未严格执行隔离病房分区标准,医务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张某感染耐药菌。张某最终被诊断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多器官损害,虽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严重肺纤维化,生活无法自理。张某家属认为诊所存在严重感染防控过错,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张某家属向当地卫健委申请行政调解,调解未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结论认为某康泰诊所违反诊疗规范,存在感染防控过错,与张某多器官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庭审中,双方就是误工费及后续护理费产生争议,法院结合张某住院期间家属护理记录、费用票据及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康泰诊所承担80%的主要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222条关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规定,结合鉴定意见,判决诊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8万元。其中误工费及护理期补助经严格票据审核后予以支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基层诊所在院内感染防控中的严格义务,特别是针对老年脆弱群体。通过行政调解与司法审判的衔接,细化了多器官损害下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对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