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体育中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体育中心体验高空滑索项目。该项目由体育中心运营,日常维护委托给某游乐设施维护公司。张某在穿戴好安全带后,在工作人员协助下从高处平台出发。滑行至中途时,安全扣突然脱落,张某从约10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维护公司未按规范对安全扣进行定期检修,导致金属疲劳断裂。死者家属张某(化名,此处指代死者亲属,如配偶或父母,为区分死者张某,此处家属暂用李姓,即李某诉某体育中心案,但题目要求受害人姓氏固定,故死者为张某,家属为李某)提起诉讼。李某主张体育中心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维护公司存在重大过错。体育中心辩称已尽提示义务,且死者张某未完全听从工作人员指令,自身存在过错。
审理过程
本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未果,李某提起民事诉讼。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确认安全扣断裂系维护不当所致。庭审中,证人王某(工作人员)证言证实曾提醒张某检查装备,但张某急于体验未予理会。法院综合各方证据,重点审查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与受害人自身过错的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体育中心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严密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委托的维护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张某未严格遵循安全指引,存在一定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综合考量,判定某体育中心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游乐设施维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赔偿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委托第三方维护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细化了受害人自身过错在高空游乐项目中的责任分担规则,对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责任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