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商场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在某商场内的电玩城娱乐时,因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商场安保人员李某(化名)在处置过程中未遵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文明执勤的规定,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控制张某。在推搡中,李某用力过猛导致张某头部撞击地面,造成严重颅脑损伤。经医院诊断,张某为脑震荡伴轻微脑挫裂伤。事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调取现场照片并核实,确认商场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但安保人员处置严重违规。张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经核算,其主张的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安保人员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设施安全性。经质证,现场照片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报告证实设施合格,但安保人员存在明显过错。双方就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产生争议,法院结合案情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鉴于商场管理疏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商场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安保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鉴于设施合格且受害人无过错,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某商场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商场安保人员在处置纠纷时必须遵守行政法规,暴力执法需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厘清了设施合格与人员过错的责任边界,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具有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