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某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患者张某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诊所。住院期间,张某家属李某全程陪护。某诊所护士赵某在给药时,未严格核对药物说明书,误将需避光保存的药物置于普通输液袋中,且护理记录显示对张某术后生命体征监测频率低于诊疗规范。次日,张某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引发休克,虽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多器官功能受损。张某出院后,因需长期服用药物维持肾功能,产生高额后续治疗费用。张某及家属李某认为诊所存在护理过错及药物损害,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经审理,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为,某诊所护士赵某未严格执行护理常规,护理记录不完整且与实际操作不符,存在护理过错;误用药物与张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30%-40%。二审中,双方就是否应赔偿后续治疗费产生争议,二审法院结合医院病历及鉴定意见,对责任比例进行了重新核算。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某诊所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令某诊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2,000元。其中后续治疗费经评估为15,000元,由诊所按比例承担6,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护理记录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证据效力,强调了医务人员严格遵循护理规范的重要性。同时,确立了护理过错与药物损害并存时,依据参与度比例分担后续治疗费的裁判规则,对规范基层诊所护理行为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医疗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