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游乐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日,受害人张某及其家属前往某游乐园游玩。当日正值节假日,园内人流密集。14时许,张某在排队体验“极速飞车”大型游乐设施时,因前方游客滞留,现场秩序混乱。游乐园工作人员未及时疏导,导致排队区域发生严重拥挤。14时15分许,张某在向前移动过程中,被后方拥挤的人群挤压,加之游乐设施启动瞬间的惯性冲击,张某被卷入设备与护栏之间的狭窄缝隙,遭受严重挤压。现场工作人员虽立即施救并送医,但张某因多发性骨折伴内脏破裂,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后,张某家属向文旅局投诉,举报游乐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鉴定,该游乐设施日常维护记录不全,且现场客流管控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的规定。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确认张某系机械性挤压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庭审中,游乐园主张张某自身未听从指挥,但法院结合多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证实事发时工作人员未进行有效隔离和引导,且广播提示缺失。法院认定游乐园作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主要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游乐园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游客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受害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拥挤风险注意义务不足,承担次要责任。酌定游乐园承担80%的责任,张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最终判决某游乐园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群众性活动中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强调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中客流管控与应急处置的法律要求。通过细化过错比例与赔偿计算,为同类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提供实务参考,警示经营者须严格履行法定安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