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某超市及某维保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某超市及某维保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14时许,受害人张某在某市中心某超市购物时,店内冷藏区排气管道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导致大量碎片飞溅及冲击波波及。张某被飞溅的金属碎片击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送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经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严重智力障碍及肢体瘫痪,属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调取现场照片及监控视频,查明爆炸原因为维保单位某公司未按规范对老化管道进行定期检测与维护,且该设施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某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排查隐患。张某因伤情严重,产生巨额医疗费、护理费及后续康复费用,并遭受极大精神痛苦,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其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分担产生争议。法院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照片、设施检测报告及专家辅助人意见,认定某超市与某维保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超市与某维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两被告过错程度较大且造成受害人极其严重的后果,酌定某超市承担60%责任,某维保公司承担40%责任。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5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50万元,以体现对受害人严重精神创伤的抚慰。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与设施维保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强调了设施合规性检测的重要性。对于因设施缺陷导致严重人身伤害的案件,法院依法支持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彰显了司法对生命健康权的强力保护,对提升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公共场所安全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