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个体户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公司以口头协议约定工作内容。入职一个月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2024年6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签合同离职,随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认为员工主张超过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考勤记录,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员工的工牌和聊天记录截图。张某某出示了手机考勤截图、银行转账记录及工作证,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未能有效举证合同签订事实,仲裁委采信员工证据并组织调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支持其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逾期未订立需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个体户更应注意用工规范,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应主动留存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未签合同情况下,及时申请仲裁可有效维护权益,但需确保证据链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