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未签合同员工双倍工资请求因期间计算获支持

未签合同员工双倍工资请求因期间计算获支持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员工双倍工资请求因期间计算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纠纷,张某某为普通员工,公司属小微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约3.5万元。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微信发放工资。张某某在职期间持续要求签订合同未果,2025年1月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入职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至离职日;公司辩称已口头约定薪资且通过微信发放工资,主张合同已签订但未留存证据,同时质疑员工主张的期间计算方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公司仅出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员工提交了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离职交接单等证据。庭审中双方就工作期间起算点及双倍工资支付年限产生分歧,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员工入职时间与社保缴纳记录的对应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支持员工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但以实际用工关系建立时间为准,认定超过一年的期间不再适用双倍工资条款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双倍工资支付期限的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需注意用工起止时间证据的保存,双倍工资请求权有1年仲裁时效限制。仲裁机构对期间计算的审查需结合实际用工情况及社保记录综合判定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