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未签合同主张赔偿被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未签合同主张赔偿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未签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合同主张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2年3月起以外包形式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续签也未支付劳动报酬,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并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但公司以外包关系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连续工作满一年应自动转为无固定期合同,公司需赔偿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差额;公司则主张双方为外包合作关系,合同期满后已协商解除,不存在劳动关系延续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证据,但仅提交了部分外包协议。张某某出示了连续两年的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及同事证明,证实实际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公司辩称外包协议限制用工期限,但未能证明已明确告知张某某相关约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持其主张无固定期合同,但因公司已支付部分费用且未明确拒绝续签,仅裁决支付约3.5万元赔偿金。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合同,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需主动留存工作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企业应规范用工协议管理,避免因未签合同引发法律风险。仲裁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关键在于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