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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签合同续签遭拒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员工未签合同续签遭拒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某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续签问题产生纠纷,案件涉及劳动合同续签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公司提出续签合同但要求降低薪酬待遇,张某某拒绝并提出双倍工资诉求。双方协商无果,张某某于2025年3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及强制续签赔偿;公司称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且续签条款需协商一致,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并主张无需续签。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续签协商记录,公司仅提交了部分员工的续签协议。张某某出示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内部邮件截图,证明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公司对邮件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张某某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但因员工未明确表达续签意愿,未支持强制续签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第14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续签但继续用工,视为劳动合同续延。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注意留存用工证据,但需明确表达续签意愿。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导致部分诉求被驳回,建议在知悉权益受损时第一时间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