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两次续签未签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两次续签未签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涉事企业为国企,案由涉及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企业最初与其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通过口头协商继续用工,但未签订书面合同。2025年2月第二次合同到期时,张某某提出续签要求,公司再次以口头形式续约却未办理手续。直至2025年8月张某某离职,公司始终未签订正式合同,亦未支付相关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公司称已与员工达成口头续签协议,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不应支持赔偿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劳动合同续签记录,但仅提供考勤表和工资单。张某某出示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多次提及合同续签事宜,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法定续签义务。质证环节公司承认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主张员工默认续签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合同的违法行为,裁决企业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分析启示:企业续签合同时应严格遵循书面形式,员工需注意保存沟通记录。若企业存在连续两次固定期合同情形,员工有权主张无固定期合同权利。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关键证据,凸显日常沟通留存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