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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未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未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通过招聘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正常出勤并领取工资,但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一直未签订合同。2024年9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签合同提出离职,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口头约定合同内容,且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仅提供一张未填写日期的空白合同模板,无法证明已签署合同。仲裁委要求公司进一步举证,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最终采信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9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员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合同并保留证据,企业需规范用工管理。未签合同情况下,可通过考勤、工资支付等间接证据主张权利,但需注意仲裁时效。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