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未签续期合同索赔3.5万被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派遣工未签续期合同索赔3.5万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事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争议核心为未续签劳动合同及续签义务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由某劳务公司派遣。入职时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书面续签。2024年11月张某某离职,以未签续签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及工龄连续计算补偿,合计约3.5万元。公司称已通过邮件确认续签意向,但未提供书面协议,且辩称劳动合同期满属于正常终止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未履行续签义务导致违法解除,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及工龄补偿。公司抗辩称邮件往来已构成续签合意,且张某某未在合同到期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终止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讯记录及考勤资料。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的打卡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持续工作事实。公司提供的邮件记录显示曾提出续签建议,但未获书面确认。仲裁员组织证据比对,重点审查了劳动关系持续期间的管理行为及合同终止程序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未依法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2024年4月至11月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但因张某某未及时主张工龄连续计算权利,该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第14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应依法续签,未续签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派遣工需主动留存工作证据,企业应建立书面续签流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避免法律风险。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维权时注意时效节点。本案中员工虽获赔部分双倍工资,但因未及时主张工龄权益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