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未签合同续签引纠纷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民企未签合同续签引纠纷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问题引发争议,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在职期间企业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钉钉群通知确认工作内容。2024年8月,张某某要求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以'已口头约定续签条件'为由拒绝签订,反而要求其签署额外的保密协议。张某某在未获答复情况下于2024年10月离职,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长期未签劳动合同且拒绝续签,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企业辩称已通过钉钉群通知构成事实合同关系,且续签属于员工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企业提交考勤记录与工资发放凭证,员工出示了近三年的钉钉打卡截图及银行流水。企业虽提供过期的'试用期协议'文件,但无法证明已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企业人事系统显示张某某工龄已满一年,但档案中无劳动合同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裁决支持员工全部诉求,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及5000元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规范的用工档案,员工应主动要求签合同并留存证据。续签时应明确协商过程,避免口头约定替代书面形式。本案中企业未能证明已履行合同签订义务,导致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