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小时工索要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小时工索要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事方为小时工与科技企业,案由为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熟人介绍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数据录入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通过微信安排工作,要求每日打卡并按月转账支付工资。张某某持续工作至2024年8月,期间共获得约3.5万元报酬。离职后,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则称其为外包临时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双倍工资;公司反驳称双方为临时劳务关系,否认劳动法从属性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管理证据,其仅出示考勤记录截图。张某某提交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打卡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公司承认存在支付行为但强调自主结算,仲裁委结合支付凭证与工作安排频率,认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共计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第一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
分析启示:小时工亦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管理证据可有效确认劳动关系。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注意留存工作记录与报酬凭证,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