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续签遭拒员工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续签遭拒员工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原合同期限为三年。2024年6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继续安排其工作。同年9月,张某某以公司未依法续签合同为由提出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续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邮件确认续签意向,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无需支付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7月至9月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未签合同的聊天记录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续签流程说明,未出示书面合同。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签订续签合同,构成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劳动者需留存用工证据。本案中公司虽有续签意向,但未能提供书面合同,导致赔偿责任成立。建议企业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员工注意保存工作记录和沟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