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续签引纠纷 员工索赔获支持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续签引纠纷 员工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事人员为劳务派遣员工,争议源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由劳务公司派遣。双方最初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事宜。张某某继续工作至2024年9月,期间公司未与其重新签订书面合同。2024年10月,张某某提出异议要求签订合同,公司以'口头约定已续签'为由拒绝。张某某因此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应视为续签,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口头协议续签,且张某某在合同期满后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续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公司考勤记录及工资流水,发现张某某在合同到期后持续工作且工资正常发放。公司提交的所谓'口头续签'证据仅为员工主管的单方面陈述,无其他佐证。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公司人事部门未留存续签相关文件。庭审中,员工展示了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曾要求其继续履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续签劳动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及法定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第4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N倍月工资标准
分析启示:劳务派遣工应主动确认合同续签状态,用人单位需规范用工流程。未签合同期间工资支付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口头续签无法替代书面协议。维权时注意时效,及时固定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