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通过微信发放工资并要求打卡考勤,但未建立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张某某在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以'临时用工'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未签合同系因员工自愿且已通过微信约定薪资,否认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零散微信截图。张某某提交了连续6个月的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未能有效证明用工性质为劳务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避免管理漏洞。劳动者需及时保存工资支付、考勤记录等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未签合同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