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补偿

国企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补偿

案件标题:国企拒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公司以'内部流程需完善'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通过微信发放工资,员工提交了考勤记录及工作证件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满6个月后,张某某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公司辩称已履行用工义务且员工未提出异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称已通过其他形式建立劳动关系且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及用工证明,公司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但未提供劳动合同。员工出示了连续6个月的考勤明细和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牌等实物证据。经质证,公司承认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称已通过口头约定明确工作内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支持员工主张的入职第二月至第六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需注意留存考勤、工资支付等证据。国企用工更应规范,避免因程序瑕疵承担赔偿责任。双倍工资主张时效为1年,建议及时维权。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