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未签合同续签纠纷获赔
案件标题:外包员未签合同续签纠纷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续签义务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6月通过某外包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持续工作至2024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以项目合作为由拒绝续签。张某某主张连续工作已超一年,公司应承担续签义务并支付赔偿,公司则称其为临时用工无需续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续签义务且需支付未签合同赔偿;公司认为双方为项目合作关系,无需续签劳动合同,且张某某未主动提出续签要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证明,其仅提交了外包协议。张某某出示了连续3个月的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及项目验收单,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未能有效反驳工作连续性,但主张已支付全部劳务费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规范用工管理。仲裁委提醒:仅凭外包协议难以否定实际劳动关系,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及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