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双倍赔偿

某科技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普通员工张某某因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未与张某某协商续签事宜。2024年12月,张某某继续在公司工作但未签订新合同,后因个人原因离职并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违法,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则称已与张某某达成口头续签意向,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续签证据,但仅提供一张未签字的续签意向单。张某某出示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邮件,证明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公司辩称张某某已默示同意不签合同,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支持该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且无证据证明张某某同意不签,裁决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避免口头约定替代书面合同;员工需注意留存用工证据,及时主张权利。若用人单位未履行续签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但需确保证据链完整以避免时效风险。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