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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拒续签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拒续签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续签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2024年5月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签合同。张某某持续在岗工作至2024年8月,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拒发续签通知并要求其离职。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公司称已口头协商终止劳动关系且未达成续签意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不续签合同需赔偿,公司抗辩称已协商终止关系且未签书面合同属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到期证明、工作记录及考勤数据,证明其持续履职事实。公司辩称已通过微信通知终止关系,但无法提供有效聊天记录。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采信员工提供的第三方平台打卡记录及工作邮件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劳动者仍在岗的,视为延续原合同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跟进合同续签事宜,劳动者需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履职证据。本案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未能证明已明确终止劳动关系,且员工能证明持续提供劳动事实,故支持双倍工资请求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