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合同续签被拒 索赔3.5万元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未签合同续签被拒 索赔3.5万元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争议引发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原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通过邮件发送续签通知,但未与张某某签订书面合同。2024年3月原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安排张某某工作并支付工资,但始终未签订新合同。2024年9月,张某某因未续签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称已通过邮件发送续签通知并达成口头协议,且张某某未按公司流程签署文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续签通知邮件记录及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持续;公司出示内部续签流程说明,但未能证明已实际完成签署。经质证,仲裁委认定续签通知未产生法律效力,公司未依法续签合同且持续用工构成违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张某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双倍工资支付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需完善续签程序。若合同到期未续签且继续用工,应及时签订新合同或明确终止关系,避免违法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