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续签合同获双倍工资赔偿
案件标题:员工未续签合同获双倍工资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续签未签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原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2024年5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书面合同,但其继续在岗工作至2024年8月。期间张某某多次口头催促签订合同,公司均未明确回应。2024年9月张某某离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且张某某未主动提出续签要求,主张无需支付差额。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持续工作事实。公司抗辩称聊天记录未经确认,且主张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但未提供有效材料,最终采信员工证据认定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合同期间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合同到期前的续签义务,员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合同并保留沟通记录。超过仲裁时效的诉求可能不被支持,本案因公司未提供有效反证,仅部分支持员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