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续签纠纷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续签纠纷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公司为国企,案由涉及续签合同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12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书面合同,但继续安排其工作直至2024年10月。张某某在2024年12月提出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续签合同构成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则称已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续签意向,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不应支持赔偿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书面续签协议。庭审中公司承认未及时签订合同,但辩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同时要求公司完善合同管理流程。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应及时与员工续签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员工应注意留存证据,发现未签合同应及时维权。双方均需增强合规意识,减少续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