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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遇多方扯皮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遇多方扯皮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产生争议,涉及多方主体责任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但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通过钉钉考勤、银行转账记录及工作群聊天证明劳动关系。2025年1月,张某某主张双倍工资遭拒,发现公司实际由关联企业某智能科技公司代为管理,且存在外包合作方某人力资源服务部,导致责任主体不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称系外包用工,实际用工方为某智能科技公司;人力资源服务部则认为仅负责派遣,未直接参与管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用工主体证据,公司提交合作协议主张外包关系。经核查银行流水显示工资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发放,考勤记录亦显示公司名称,最终认定实际劳动关系在某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约3.5万元,驳回对其他主体的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及双倍工资的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主体,员工应保留工资发放、考勤等关键证据。涉多方主体时需注意实际用工方与合同签订方的区分,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关系终止起计算。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