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续签合同未签被拒索要赔偿遭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续签合同未签被拒索要赔偿遭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小微企业因未续签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合同期满后,公司未通知续签,但张某某仍在继续工作。2024年8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续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未签属违法,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续签意向,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认为无需支付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微信聊天记录及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公司则提供了员工签字的续签申请表及部分工作邮件。仲裁委重点审查了通知书送达情况及双方协商过程,认定公司未履行书面续签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驳回经济补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订立需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劳动合约管理,及时续签避免风险。员工应注意留存续签相关证据,如未及时主张双倍工资可能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