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上市公司劳动纠纷案,核心争议为未签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2024年1月原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也未签订新合同。张某某持续工作至2024年8月,期间公司仅口头承诺会续签。2024年9月张某某离职并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续签合同属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口头形式约定续签,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续签证据,但仅出示了部分会议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工作记录、加班考勤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持续履职事实。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庭审中,仲裁庭重点审查了合同到期后的用工关系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仲裁结果: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第八十五条:用工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重视合同续签程序,避免用工风险。员工应注意留存用工证据,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