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国企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未签合同员工索赔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通过朋友介绍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公司以'临时工'为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正常出勤并领取约3.5万元工资,但公司未提供任何合同凭证。2024年8月张某某因健康原因离职,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遭拒。公司称其内部存在管理空缺,但未提供员工入职登记或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员工入职时未提出合同要求,且因管理混乱导致合同缺失,认为员工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公司仅提供一张空白的入职登记表,但无法证明已履行签订义务。仲裁员询问公司人事负责人,发现其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全不了解,且未能提供任何员工档案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自入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约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支持双倍工资主张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注意用工规范,员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合同。用人单位管理缺失时,员工仍可主张权利,但需保留考勤、工资等关键证据。未签合同的时效主张应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