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获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普通员工主张续签义务,公司为上市公司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24年5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合同也未终止劳动关系,继续安排其正常工作。张某某在2024年8月以未续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履行续签义务,因未签合同导致其权益受损;公司则称已通过口头方式确认不再续签,且张某某未主动提出续签申请,双方劳动关系已自然终止。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与张某某续签或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据,但公司仅提交了口头通知的录音证据。张某某提交了2021年至今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邮件,证明其持续提供劳动。公司对录音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仲裁员根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未续签书面合同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5月至8月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但驳回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劳动者未提出续签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合同。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用工程序,及时续签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员工需注意保存用工证据,若合同到期未续签应及时主张权利。本案中员工虽未主动续签,但公司未履行法定续签义务仍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