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未续签合同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国企未续签合同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5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书面合同,但继续安排其正常工作。直至2024年11月,张某某以未签续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合同到期后公司持续用工应视为事实续签,但未签订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抗辩:已通过钉钉系统完成续签流程,但因系统故障导致合同未打印,且员工未提出异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续签证明,但仅提供部分电子记录。员工出示了连续9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及考勤数据,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仲裁委采纳员工证据并组织调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因未及时续签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合同导致劳动关系延续的,应支付经济补偿。结合第82条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公司违法用工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合同期满事宜,避免口头约定风险。员工需注意保存工资单、打卡记录等证据,若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应尽早维权。国企更应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降低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