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未签合同员工拒续签获补偿金

未签合同员工拒续签获补偿金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员工拒续签获补偿金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续签及补偿金问题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满10个月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1月,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求大幅降低薪酬,张某某拒绝后被停发工资。2025年3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签合同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且续签时存在变相裁员行为。公司辩称:已与员工达成口头续签意向,且员工拒绝续签属主动离职,无需支付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劳动合同续签相关证据,但仅提供一份未签章的续签通知。员工出示了工资流水及考勤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员现场调查发现公司存在刻意规避合同签订的情况,员工拒绝续签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确认员工拒绝续签不构成违法解除,支持其经济补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法律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用工程序,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主张时效为1年,续签争议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变相裁员行为。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影响仲裁结果,建议留存考勤、工资等客观记录。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