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无合同邮件证据获赔
案件标题:小时工无合同邮件证据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从属性认定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4年3月起以小时工身份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线上数据录入任务。用人单位通过企业邮箱发送工作指令并结算报酬,期间多次通过邮件确认工作内容及考勤要求。2024年6月张某某离职后,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双倍工资,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为外包合作且工作性质非全日制,否认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6个多月的工作指令邮件、银行转账记录及工作时段截图作为证据。企业对邮件真实性无异议但强调通讯记录不能证明从属性。仲裁委重点审查了邮件中包含的工作安排、考勤要求及报酬结算周期等细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1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电子证据需完整展现从属性特征,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形式避免事实劳动关系风险,劳动者应及时留存工作指令等关键证据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