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获双倍工资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安排任务,每月转账支付工资至张某某账户,但始终未出具录用通知或签订合同。2024年8月张某某离职后,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双方系临时合作项目,属劳务关系且已通过微信完成用工管理,无需签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用工协议,但公司仅提交了部分项目报价单。张某某出示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截图及工资转账明细,证明日常管理与工资支付事实。公司虽否认部分证据有效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纳聊天记录与转账凭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予确认。
分析启示:普通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小微企业用工需建立规范合同制度,否则可能面临双倍赔偿风险。本案中从属证明关键证据弥补了书面合同缺失,建议企业及时完善用工材料,劳动者维权时应优先收集能证明管理关系的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