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未签合同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双倍工资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未签订书面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通过微信接收工作安排并按月领取工资,公司未缴纳社保。2024年6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离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微信确认劳动合同条款且工资发放视为合同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劳动合同,公司仅出示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员工提交了半年考勤数据、银行流水及工作证照片作为证据,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仲裁委采信员工证据,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及经济补偿金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第46条: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签订合同规避风险,员工需注意保存考勤、工资流水等关键证据。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时效可能中断,建议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