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未签合同续签遭拒索赔案
案件标题:劳务派遣工未签合同续签遭拒索赔案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合同到期未续签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由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该单位工作。双方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技术研发岗。2024年8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派遣单位协商续签,但继续安排张某某工作至2024年11月。期间公司以口头形式承诺续签,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公司则认为已通过口头协议续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合同构成违法,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公司辩称已与派遣单位达成口头续签协议,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原始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一份口头协议的录音文本,但因未明确约定续签内容且存在剪辑痕迹,被仲裁委认定为无效证据。仲裁员现场调查发现,公司人事部门存在未规范签订续签合同的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与派遣单位签订续签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分析启示:劳务派遣单位应完善合同续签流程,用工单位需定期核查派遣协议有效性。劳动者应注意留存用工证据,若公司拒绝续签应第一时间主张权利。本案中公司虽存在管理疏漏,但未提供有效续签证据导致部分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