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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合同公司拒付双倍工资案

案件标题:员工拒签合同公司拒付双倍工资案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未签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4月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投递简历,经面试后入职担任客服岗位。入职首月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微信确认薪资标准为约3.5万元/年。工作期间张某某多次要求签订正式合同,但公司以'试用期无需合同'为由拒绝。2024年7月张某某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024年5月至7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双方存在口头约定且已履行劳动义务,认为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张某某则认为未签书面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核心争议为劳动合同是否成立及双倍工资请求权是否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考勤打卡记录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对微信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聊天记录可能被篡改。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但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员工签字确认的入职协议。最终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但对部分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5月至6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7月工资按正常标准支付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强化合同签订意识,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应及时主张权利。本案中因公司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导致部分支持双倍工资主张,但仲裁委对7月工资未予支持,凸显举证责任分配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分类:未签合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