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未签合同讨薪 考勤表成关键证据
案件标题:小时工未签合同讨薪 考勤表成关键证据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4年3月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临时性数据录入工作,双方约定按小时计酬。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提供劳动保障。张某某每日通过考勤表记录工作时长,累计约3.5万元工作报酬未获支付。2024年8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维权申请,主张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据考勤表和工作安排证明从属性;公司辩称其为外包合作,张某某仅是临时用工,未建立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连续三个月的考勤表、微信工作群记录及部分转账凭证。公司虽否认考勤表有效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中关于工作调度、考勤要求等细节,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结工资及双倍经济补偿金,共计约7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实务要点,小时工亦应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指令等证据。用人单位应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避免因未签合同导致用工关系模糊化。仲裁机构在证据链完整时,可突破合同形式要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