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续签合同员工索赔获赔
案件标题:未签续签合同员工索赔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签订续签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但公司未与其签订新合同。张某某在2024年6月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以口头协议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公司称已达成口头续签意向,且张某某未提出异议,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原合同、考勤记录及微信工作群截图证明持续用工关系;公司仅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实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未签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工作证据,用人单位应及时续签合同。仲裁机构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但需结合证据判断是否存在主观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