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辞退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未签合同被辞退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程序员,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张某某正常出勤并领取工资,但公司在2024年9月突然以'工作不适应'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张某某在离职后第二个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补偿金及违法解除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已支付工资,且张某某工作表现不佳,属于协商解除。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仅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无法出示劳动合同。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未能有效举证,张某某的主张获得采信。
仲裁结果: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但对双倍工资请求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及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双倍工资主张需在解除关系后一年内提出。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员工需注意仲裁时效。本案因公司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合法性,导致补偿金主张部分成立。建议保留工作证据及沟通记录,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