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指令邮件追讨双倍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指令邮件追讨双倍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民营企业未签劳动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通过企业邮箱向张某某发送多封工作指令邮件,明确其岗位职责及薪资标准。2024年6月,张某某因公司未签合同提出离职,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已通过邮件确认劳动关系,且张某某主动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邮件可替代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邮件往来记录,公司提交了2024年3月至6月期间的指令邮件截图。张某某当庭演示邮件发送记录,证明其实际履行工作义务。公司虽否认邮件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纳邮件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约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工作指令邮件可视为书面合同的有效证据。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签订合同,避免口头约定;员工需及时固定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即使存在指令邮件,仍需注意仲裁时效,建议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权利。